重大信息
IMPORTANT INFORMATION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公开行为,根据《关于印发金年会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鲁金年会字[2021]58号)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年会投资有限公司。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内容,主要包括: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;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;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。
第四条 信息公开原则
(一)遵循依法、客观、及时和保密原则,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(二)不得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,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(三)重大信息公开由支部委员会审议批准,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、真实、安全。
第五条 信息公开管理部门为办公室,负责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、全程督导;各部门为责任部门,协助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。办公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:
(一)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。
(二)做好信息公开材料备案工作。
(三)制定内部审核、上报流程。
(四)按规定公开发布。
第二章 公开内容
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公开信息、季度公开信息、企业发生的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等。
第六条 年度公开信息
(一)企业基本情况。
(二)社会责任履行。
(三)集团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第七条 季度公开信息
(一)企业基本情况。
(二)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。
(三)季度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企业影响。
第八条 需要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实行临时公开。
第九条 除本办法明确必须公开的事项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或科研等特殊需要,依法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。
第三章 信息公开流程
第十条 信息公开流程
(一)按照要求编写信息文件材料。
(二)分管领导审核。
(三)总经理审核。
(四)涉及重大信息报集团总部审核。
(五)办公室按规定公开发布。
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限
第十一条 信息主要根据集团统一部署,通过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开,也可通过张贴公示等其他方式公开。
第十二条 通过职代会报告等方式,实行企业内部信息公开,方便公众查阅信息。
第十三条 信息公开时限
年度公开信息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;季度公开信息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、第9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开。
需要临时公开的事项,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时立即予以公开,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第五章 信息档案管理
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相关文件及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金年会投资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金年会投资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21日